首页关于我们协会动态HR资讯人物访谈学术沙龙会展与培训友好往来会员专区HR社区
 
 
   
您的位置:中国人力资源协会 >> HR资讯 >> HR新闻
 
 
西藏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7月1日起实施
来源:西藏日报  发布日期:2026-4-7

  近日,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自今年7月1日起,《西藏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将正式实施,保障范围覆盖出行、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大行业,涉及美团、滴滴、顺丰、货拉拉等十多家平台企业。该保障费用全部由平台企业承担,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,实现“零负担”参保。

  《办法》明确,若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,导致职业伤害保障费中断缴费或欠费期间,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的,其医疗待遇、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等全部由平台企业承担,并将依照社会保险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在保障待遇方面,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涵盖医疗康复、伤残补助、死亡抚恤三大类。其中,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全额列支,劳动者治疗期间可享受生活保障费;伤残待遇按1至10级分级发放,1至4级伤残人员可领取伤残津贴;死亡待遇包括一次性补助金(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),以及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。

  同时,政策实行高效便捷的“一键报案”机制:平台企业需主动识别异常订单并报案,劳动者也可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直接申请认定。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,一般案件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。

 
 
 
 
 
首页  |  关于我们  |  协会动态  |  HR资讯  |  人物访谈  |  学术沙龙 |  会展与培训  |  友好往来  |  会员专区  |  HR社区